释义 |
法律分析: 国有土地上超规划建筑面积的规定:使用耕地作为宅基地的,其面积不得超过一百二十五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面积不得超过一百四十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面积不超过一百六十平方米,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的,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