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当租赁物发生损失或者毁坏时,需要确定风险责任的承担方。一般来说,租赁物的风险责任由租赁方承担,但在特定情况下,也有可能由出租方承担。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租赁物的风险,除另有约定外,由承租人承担。” 2.《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以致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应当根据情况分别承担相应的损失。” 3.《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租赁合同中对租赁物的质量约定不明确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风险责任一般由承租人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出租方也有可能承担责任。若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应当根据情况分别承担相应的损失。如租赁物质量约定不明确或不符合规定,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