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拘押与羁押的不同是适用条件及发生时间和执行机构不同。羁押是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而拘捕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举措,执行机构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捕、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捕、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捕、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捕证。拘捕后,应当立即将被拘捕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捕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捕人的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