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 (1)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施工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3)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4)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工程的造价; (6)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7)施工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