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伙合同保证金的退还需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如果合同已经到期或提前终止,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与合伙协议的规定处理保证金。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相关规定,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合伙协议约定保证金或者出资不足的合伙人补足合伙出资后应当退还的部分,保证金或者补足的部分应当及时退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就合同内容约定保证金,一方交付保证金的,对方应当给予相应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金不属于违约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八条:“合同的履行期间届满,当事人请求对方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履行。履行后,保证金应当返还。” 总之,合伙合同保证金的退还需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如果合同有具体规定,则按照规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相关规定,则应当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