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在何时提出?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在离婚诉讼或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因过错导致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一方造成的损失,由过错一方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姻赔偿。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离婚时未提起的,离婚后不能单独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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