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 |
释义 | 以下这些情形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1、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 2、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即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 4、虐待家庭成员,即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5、遗弃家庭成员,即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6、有其他重大过错,即婚姻中其他违反婚姻和家庭义务的行为,如通奸、吸毒、赌博、嫖娼等过错行为,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认定是否构成重大过错。 一、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情形之规定是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债务要如何认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债务认定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3、双方同意在婚姻期间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4、配偶一方因侵权或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 5、配偶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6、夫妻一方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人的债务的。 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过错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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