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中财产分割的判决依据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案中财产分割判决的依据是:1.自愿原则,即财产分割的问题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2.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判决,以及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原则,无过错原则和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进行划分。 离婚案中财产分割的判决依据包括什么 离婚案中财产分割判决的依据是:1.自愿原则,即财产分割的问题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2.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判决,以及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原则,无过错原则和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进行划分。 离婚后财产的分割依据 1、双方有婚姻财产约定的,以约定为准。2、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财产分割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3、如果双方没有婚姻财产约定或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4、一方的婚前财产或是婚后属于个人的财产,均归个人所有。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有哪些 1、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破裂的参考依据是:(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2、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3、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依据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 律师回答:离婚财产分割包含以下这些夫妻共同财产:(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律师提醒: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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