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但是应当中止执行,待 继承 完毕后恢复执行。 在执行程序中,如果申请执行的权利人死亡,就应当由 继承人 继承权 利,继续执行。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权利的,执行程序便无须继续。依我国 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对于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权利人死亡的情况,法院应当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直到权利人的继承人出现并且提出申请,法院才恢复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