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复议复核程序 |
释义 |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一、立案109条和112条区别 112条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109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二、电信诈骗去派出所报案了还能去公安局报吗 电信诈骗去派出所报案了,不能再去公安局报。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会对报案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三、无意间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无意间损坏他人财物的立案标准应当要有犯罪事实,和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无意间的损坏不属于有犯罪事实,不需要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司法机关在进行立案时,应当查明是否有犯罪的事实,以及是否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有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司法机关才会立案处理,立案条件缺一不可。然后无意间损坏他人财物的,这个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属于有犯罪事实,司法机关不予立案,当事人只需要进行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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