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有没有效期的 |
释义 | 离婚协议一般是没有有效期限的,具体期限由双方当事人规定,也可以长期有效。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离婚后觉得财产分割不公平还能够要求重新分割吗 离婚后当事人认为离婚协议上的财产分割不公平,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也就是说,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只有在离婚协议的签订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人民法院才有可能支持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请求。 二、受到胁迫签订离婚协议后能否向法院起诉重新分割财产 协议离婚后财产可以重新分配,但是需要具备符合相应的法定事由。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对财产分割反悔的,提起诉讼法院是否受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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