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二胎产假期限:具有生育证生育二胎,产假为98天,包含所有节假日。如若难产,则再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则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第二:生育津贴:女职工上年度平均缴费薪资。 第三: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检,应算作工作时间。 第四:产前假:孕7个月以上,申请产前假,如单位批准,薪资按八成发。 第五:哺乳假:职工生育后,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男同胞则能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 第八条 国家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