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成立条件: 1、本罪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2、本罪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