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要怎样变更 |
释义 | 变更已经公证的遗嘱必须要立遗嘱的人自愿的到以前公证的地点进行撤销原来的遗嘱内容,然后进行更改。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一、立遗嘱是否有权把遗产给其他人?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是单方的法律行为吗? 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一般是指只要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而遗嘱的本质就是依个人意愿处分个人财产,无需他人同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二条,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三、遗嘱可以写居住权吗 遗嘱可以写居住权,房屋是被继承人所有的,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设立房屋的居住权,设立后居住人有权使用房屋。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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