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的遗嘱可否变更? |
释义 | 公证过的遗嘱也是可以变更的。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如果当事人的遗嘱经过公证之后,想要变更遗嘱内容的,可以自己另外订立一份遗嘱,也可以去公证处变更遗嘱。 一、遗嘱真实性怎么举证证明 遗嘱的真实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证明: 1、遗嘱是否经过公证。公证处作为拥有国家公权力的机关,经过公证处公证过的遗嘱是具有非常高的法律效力的。 2、遗嘱是否是有被继承人亲自书写。如果是的话,可以提供相关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的时间附近的字迹材料,从而证明遗嘱是被继承人的真实表示。 3、遗嘱是否有相关见证人。如果是代书遗嘱的话,相应的见证人可以对被继承人立遗嘱的过程作证,进而来证明遗嘱真实性。 4、其他可以证明遗嘱真实的材料,比如与被继承人的聊天记录、影像资料等。只要能证明遗嘱是符合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就可以。 二、什么样的遗嘱有效 有效遗嘱指的是有法律效力,得到法律承认,应当按该遗嘱内容进行处理死者遗产的遗嘱。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立遗嘱一定要合理合法,自愿的原则,立遗嘱最好去公证处做公证遗嘱,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公证处都会告诉的。 三、公民订立遗嘱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公民订立遗嘱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1、立遗嘱人要有清醒的头脑,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不受胁迫或欺骗; 2、遗嘱处分的财产应当归遗嘱人所有。配偶遗产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财产份额; 3、已在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现变更或者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和身份证到本办公室公证继承权。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为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2月内到本处办理受遗赠声明书公证; 5、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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