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证的遗嘱只能以公证遗嘱的形式进行变更。遗嘱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行为。遗嘱只有在遗嘱人死亡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遗嘱人认为遗嘱不当或者有错误或者改变主意的,遗嘱人可以在死亡前撤销或者改变原遗嘱。原遗嘱以公证的形式订立,不能以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的形式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只能以公证遗嘱的形式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