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河北省产假158天。河北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六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延长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也就是说,除了正常享有98天的产假之外,还会延长60天的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八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六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延长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