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需要看这是个人债务还是公司债务才能决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在责任形态方面独资企业与公司的本质区别。所谓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无论是企业经营期间还是企业因各种原因而解散时,对经营中所产生的债务如不能以企业财产清偿,则投资人须以其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清偿。 一、典型的企业组织的形式有什么 典型的企业组织形式有三种: 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3.公司制企业。任何依据《公司法》登记的机构都被称为公司。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和风险 对于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责任,公司法第六十四条有特别规定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处理不好公司财务问题,把一人公司当成个体户来经营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