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务行政复议的特征 |
释义 | 税务行政复议是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时,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重新审核、裁决的程序。 税务行政复议是指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如缴纳税款、罚款、征收和征用等不服时,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请求重新审核、裁定的一种行政复议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涉及税收的行政行为,纳税人有权申请复议。税务行政复议具有以下特征:1.公正性: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2.便捷性:税务行政复议程序简便,对纳税人来说,无需支付额外费用。3.专业性: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具备专业技能和经验,可以准确、公正地判断纳税人提出的复议请求。4.及时性: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纳税人复议请求后30日内作出决定。需要注意的是,税务行政复议程序是与诉讼程序相对应的一种行政诉讼制度。在复议程序中,纳税人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否则复议机关将不予受理。 税务行政复议的流程是怎样的?纳税人不服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决定,可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具体流程为:纳税人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复议申请;上一级税务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定;如果仍不服,还可以向直属税务机关或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出申请。 税务行政复议程序可以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但也需要注意在复议申请中充分提供证据和理由。同时,税务行政复议程序只是一种行政诉讼制度,对于一些涉及重大利益的案件,纳税人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行政复议是指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与税收有关的行政行为不服,要求重新审核、裁定的一种行政复议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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