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范本为:现有谁谁,申请开设的店名或公司名,位于哪个地方,房屋产权为谁谁所有,面积多少平方米,产权性质为非住宅或者说商用。特此证明。申请地址和年月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