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指出请求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户籍所属地派出所指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籍所属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第五步:凭户籍证明及相关资料到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凭《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办理迁移证书 第八步:凭迁移证书、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