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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棚户区改造的配套建设
释义
    加快配套设施建设,中国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明确建设项目、开工竣工时间等内容。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小区的规划设计条件应当明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种类、建设规模和要求等,相关用地以单独成宗供应为主,并依法办理相关供地手续;对确属规划难以分割的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可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或划拨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时整体供应,建成后依照约定移交设施、办理用地手续。配套设施建成后验收合格的,要及时移交给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投入使用。其次,改善社区公共服务。中国新建安置住房小区要及时纳入街道和社区管理。安置住房小区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组织做好物业服务工作。要发展便民利民服务,加快发展社区志愿服务。鼓励邮政、金融、电信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在社区设点服务。
    一、宁波经济适用房价格新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促进经济适用住房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务院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纳入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享受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供应的普通居民住房。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本地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施管理。
    县级以上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做好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制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应当与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以保本微利为原则,与同一区域内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保持合理差价,切实体现政府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六条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
    (一)开发成本
    1.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用于征用土地和拆迁补偿等所支付的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费。
    2.开发项目前期工作所发生的工程勘察、规划及建筑设计、施工通水、通电、通气、通路及平整场地等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3.列入施工图预(决)算项目的主体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房屋主体部分的土建(含桩基)工程费、水暖电气安装工程费及附属工程费。
    4.在小区用地规划红线以内,与住房同步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及按政府批准的小区规划要求建设的不能有偿转让的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5.管理费按照不超过本条(一)项1至4目费用之和的2%计算。
    6.贷款利息按照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为住房建设筹措资金所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计算。
    7、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收。
    (二)税金
    依照国家规定的税目和税率计算。
    (三)利润
    按照不超过本条(一)项1至4目费用之和的3%计算。
    二、商品房现售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这个条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体资格合法。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的用地合法。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规划、建设手续合法。
    4、已通过竣工验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符合工程建设质量标准。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主要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达到基本使用条件。
    7、物业服务方案已经落实。主要为了避免商品房销售后产生纠纷,同时物业服务也是买受人决定是否购买商品房的因素之一。
    8、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时应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也就是得取得常说的大确权或者叫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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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4:5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