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回执单,是对方收到你的货物或者书面通知的回复,即一些个人或单位对另一些个人或单位作出通知等消息时,为了保证需要接受这些通知等消息的个人或单位知道这些通知或消息而让需要接受这些通知等消息的个人或单位作出答复时用的单子。是对方收到你的货物或者书面通知的回复,根据合同法,为了防范法律风险,预防收货方以收不到货物为由提出相关法律问题,销售方对收货方所付款给予盖单位财务章的收款收据,而销售方也会相应要求收货方在货物收到单上盖单位红章,以防范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