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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安置房是否可申请房产证?
释义
    拆迁安置房的主旨是政府为了城市建设需要,以产权调换方式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可以取得房产证并上市交易。但具体执行要按照地方政府规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由所在地登记机构办理,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出于城市建设、土地规划的需要而将被拆迁人的房屋予以征收并拆除,通过产权调换的方式为被拆迁人提供原住地段或附近地段的房屋。安置房可以取得房产证的,只是一般办理时间较长。政府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无房产证卖方将无权对房屋进行处置,同样也不能享受房屋带来的利益,对于买房来说,也不能有效的避免一房两卖的项目。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可以上市买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执行的不一样,具体应该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拓展延伸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及相关权益问题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及相关权益问题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议题。在拆迁过程中,政府通常会提供安置房作为补偿,但其产权归属常常引发争议。根据法律规定,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应属于购房人,购房人可以申请领取房产证。然而,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限制和条件。购房人需要满足一定的居住年限要求,同时可能需要支付相关费用。此外,购房人在享有产权的同时,也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不得违法使用或转让房产。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及相关权益问题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购房人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指导和帮助。
    结语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及相关权益问题复杂而重要。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应拥有产权并可申请房产证。然而,购房人需满足居住年限、支付费用等条件。同时,购房人应遵守管理规定,不得违法使用或转让房产。解决产权归属及相关问题需依法进行,咨询专业律师可获得具体指导和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由所在地登记机构办理,统一登记制度适用。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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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21:4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