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后的安置房能办理房产证吗? |
释义 | 拆迁后的安置房能办理房产证的。具体流程是:进行房地产评估;交营业税;办理房产证过户;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一、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第1步:房地产评估。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这项时先要决定由谁负责评估费用,买卖双方均可,申请人要填委托书,提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较后一页的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在提交后可拿走,自己保管以防丢失,留复印件在交易大厅即可。评估由所在的市一级房产评估机构负责,由于要评估的多,往往得等一段时间。评估费占房产评估额的0.5%,交完钱后给你两份评估报告。 第2步:交营业税。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需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普通住房满5年免征,不满5年差额征收;非普通住房不足5年全额征收,满5年差额征收) 第3步:办理房产证过户。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较后一页的图,要把里面内容挡住复印成空白表),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地税上给的东西),房产评估报告。 这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到签字,按手印,结婚的需要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交易费,按房屋3元/平方米收,签完字后,还需要到当地财政局交契税。 第4步: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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