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股东不得以劳务作价出资入股。而技术如果没有转化为专利等知识产权,在本质上可归属于劳务。尽管法律明确禁止以劳务出资,但实践操作中,仍可以采用一些变通的办法加以处理,合理地规避技术入股的法律障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