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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缓刑假释属于哪种刑罚执行方式?
释义
    缓刑假释不属于监外执行,因为缓刑是对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暂不执行原刑罚的制度,而假释是对刑期后附条件提前释放的制度,监外执行是对社会没有危险性的犯罪分子在监狱外执行的制度。
    法律分析
    缓刑假释不属于监外执行。其主要原因是:
    1、缓刑是指对于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根据其犯罪事实与悔罪表现,决定暂不执行原刑罚的一种制度;
    2、假释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对其附条件提前释放的制度;
    3、监外执行是指对于对社会没有危险性的犯罪分子,暂时在监狱外执行的制度。
    拓展延伸
    缓刑假释的条件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缓刑假释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适用于一些特定的犯罪分子。其条件包括: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没有再犯罪行为;犯罪分子服刑时间已经超过法定最低刑期的一半;犯罪分子能够积极参加改造教育,具备重新融入社会的能力。缓刑假释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轻罪、非暴力犯罪以及初犯等情况。通过缓刑假释,犯罪分子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提前解除监禁,但仍需遵守相关的监管和约束。这一刑罚执行方式的目的在于促使犯罪分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正行为,并为其重新融入社会提供机会。
    结语
    缓刑假释是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与监外执行有所不同。缓刑是对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根据其犯罪事实与悔罪表现,决定暂不执行原刑罚的制度;而假释是对被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附条件提前释放的制度。监外执行则是对社会没有危险性的犯罪分子,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制度。缓刑假释为特定犯罪分子提供了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但仍需遵守监管和约束。其目的在于促使犯罪分子认识错误,改正行为,为其重返社会提供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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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6:2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