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连续作案追诉时效 |
释义 | 盗窃连续作案追诉时效 法律分析: 盗窃连续作案追诉期限从最后一次盗窃起算,即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盗窃数额较大的、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追诉时效是五年;盗窃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追诉时效是十年;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追诉时效是二十年。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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