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对外效力 |
释义 | 第一,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第二,债务人不得再向转让人即原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债务人在合同转让时已经享有的对抗原债权人的抗辩权,并不因合同权利的转让而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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