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避免商标侵权:小店应采取哪些措施? |
释义 | 商标侵权案件中,小商店应积极应诉,与对方和解或接受法院判决。若起诉不符事实,小商店可提出答辩意见并提供有利证据,法院将依法判决。对于侵权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责令停止销售、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工具,并处以罚款。不服处理决定的当事人可起诉,逾期不起诉则强制执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调解赔偿数额,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一、小店被起诉商标侵犯怎么办 小商店被告侵权了,应当依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积极应诉。 1、如果小商店侵权是事实的话,应当主动与对方和解,和解了,对方撤诉了就没有了。和解不了,只有听从人民法院的判决。 2、如果对方的起诉与事实不符,小商店可以积极提出答辩意见,并向人民法院提供对小商店有利的证据,有了对小商店有利的证据,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商标侵权如何处罚 1、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没收、销毁侵权商品,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3、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对于小商店被起诉商标侵权的情况,建议小商店在收到传票后积极应诉。如果确实存在侵权行为,可以主动与对方和解,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如果对方的起诉与事实不符,小商店应积极提出答辩意见,并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对于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停止销售、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十条 商标代理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规定,严格执行吸纳会员的条件,对违反行业自律规范的会员实行惩戒。商标代理行业组织对其吸纳的会员和对会员的惩戒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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