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存在时间限制吗? |
释义 |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时限和工伤范围是本文的主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单位应在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但法定假日和休息日不计算在内。如果单位错过申请时间,受伤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在一年内仍可申请认定。工伤范围包括从事本单位工作、负责人指定工作、职业病、意外伤害、履行职责受伤、维护国家利益、因公外出伤亡、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等情形。此外,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 一、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时限 1、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 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这里可以去掉法定假日,休息日,计算为30天。你可以计算一下。 2、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如果用人单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在受到伤害的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的。 二、工伤范围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语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时限及工伤范围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单位应在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不计法定假日和休息日。若错过申请时间,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申请认定。工伤范围包括从事日常工作、临时指定工作、科学实验、职业病、意外伤害、履行职责受伤、维护国家利益、因公外出受伤、上下班途中意外等情形。其他情形可参照法律法规规定。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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