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对付的经济补偿金
释义
    1、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鉴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判人员的;
    6、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迫使劳动者辞职的;
    9、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迫使劳动者辞职的;
    10、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辞职的;
    11、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迫使劳动者辞职的;
    1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作报酬的,迫使劳动者辞职的;
    13、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4、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12: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