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案安全存在的问题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检察机关在侦查职务犯罪、维护来访秩序和其他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司法警察是保障检察工作安全顺利开展;但在实际情况中,较多司法警察在参与预防、维护安全事件中安全防范意识不足,处置和解决突发事件方法不正确;司法警察在参与办案和维护安全中以及办案工作区的管理,存在随心所欲、办事拖拉,登记检查不全现象,甚至有些司法警察完全用一种无所谓的态度来对待工作,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不具有严谨性;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安全隐患事件,存在司法警察处理方法不当,汇报不及时,甚至造成更大危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七条 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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