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的标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社保经办机构可按其规定的标准来发放给失业人员失业金。 一、失业金能领多少钱啊 失业人员能领取的失业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则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失业金是由单位给还是劳动局给 失业保险金不是由单位或者劳动局给的,而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三、失业金可以累计领取吗 失业金可以累计领取。重新就业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