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动辞职可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主动辞职不能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但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其他。 一、劳动者提前多少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员工辞职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同时,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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