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分割股权收益的方法:夫妻可以协商决定,如协商不一致或按市价分配有困难,人民法院可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未实际取得的收益需夫妻双方一致同意,否则不得强制分割。 法律分析 离婚时分割股权收益的方法: 首先,可以由夫妻协商决定。 其次,如果协商不一致或按市价分配有困难,人民法院可以按数量比例分配。 对于未实际取得的收益,只有在夫妻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才能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否则,另一方不得请求强制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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