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谁规定 |
释义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住宅的使用年限为70年;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土地使用权可采用拍卖出让的方式,按指定时间、地点,在公开场所出让方用叫价的方法将土地使用权拍卖给出价最高者;招标出让,土地所有者向多方土地使用者发出投标邀请,通过各投标者设计标书的竞争,来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方式;协议出让,政府作为土地所有者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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