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利院福利儿童领养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领养子女应到当地儿童福利机构预约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收养人首先应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 2、有能力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 3、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岁。被收养人必须是14一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没有配偶的男人想要收养女孩,必须和收养的女孩年龄相差40一岁以上。 收养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 1、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2、收养人所在单位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3、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婚姻状况和居住地; 4、收养人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子女; 5、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6、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7、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向福利院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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