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强险赔偿是在保险的限额之内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交通事故全责保险公司先后赔付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首先由交强险在保险的限额之内承担全部的赔偿的责任,其中包括财产的损失为两千元,医疗的费用为一万元,残疾赔偿金为一百一十万元,多余交强险赔偿的限额的那部分,应当由商业三者险来进行赔付,在保险的限额之内全部进行赔偿。若是三者险也不够赔偿的,则多出来的部分由车主司机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六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