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交通事故在交警大队调解流程
释义
    双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才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调解申请,等待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天。达成协议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该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方为生效,然后按照规定履行赔偿。
    调解开始的时间应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有人员死亡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如果交通事故中有受伤的情况,调解应当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财产损失的,应当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调解。
    调解的时候可以起诉吗?
    可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提起之时,调解即终止。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要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
    如果经过调解,并且当事人也已在调解书上签字,只是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不予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都可以就损害赔偿事宜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但是起诉后不能再调解,当事人一旦就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不再受理调解的申请了。
    哪些情况不能申请调解?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只要具备上述情形之一就不能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相关情况后,再把事故认定书交给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一、认真组织全体公安干警学习和执行《条例》。《条例》既包括了城乡道路交通管理的基本原则与方法,又包括了交通违章处罚的一些具体规定,公安机关要把《条例》作为普法学习的一个重要内容,使广大干警切实掌握并模范地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特别是每一个从事交通管理的干警,要通过学习把自己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提高一步,做到:对《条例》的每一条款熟知、会用;使用指挥棒、指挥手势动作准确、正规,指挥灵活机动;严格依法纠正交通违章和处理交通事故。
    二、广泛深入地宣传《条例》。贯彻实施《条例》涉及到千家万户和每个交通参与者,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动员组织新闻、教育、文化以及工会、共青团等各方面力量,通过各种宣传渠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条例》的意义和内容。要注意根据不同对象的文化知识构成,参与交通的不同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活动既要有一定声势,又要扎扎实实,讲究实效,以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真正认识到遵守《条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是行车走路安全的保障,违反《条例》就是违法,要受到应有的处罚。
    三、以贯彻《条例》为动力,推动道路交通管理改革的深入进行。在贯彻《条例》过程中,一定要坚持改革的方针,以防事故、保畅通为目标,全面加强工作。在政府的统一规划下,经过二三年的努力,使交通管理的水管理。正确运用《条例》赋予公安机关的道路交通管理权力,严格执法,违章必纠,当罚必罚。对那些妨碍交通的各种障碍,要认真清理和整顿;对那些经常发生事故的危路、险桥、陡坡、急弯等隐患,要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尽快加以改善;对违反规定,在道路上设立的各种站卡要坚决取缔。在继续加强对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的同时,要认真加强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管理。-要进一步搞好科学管理。根据我国混合交通的特点和国家对交通设施投资有限的情况,在提高现有道路通行能力上狠下功夫,搞好行车路线的优化和路口渠化。有步骤地加强交通民警队伍的管理手段和技术装备建设,科学使用警力。-大力提倡文明管理。切实开展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活动,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和文明执勤的关系,纠正那种把执法与服务对立起来,一强调严管就滥施权威的错误做法,做到既严格执法,又文明执勤。-要逐步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标准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DG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更换、增设交通标志、标线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本着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分期分批建设好。-进一步理顺与交通、城建、工商、农机等部门的关系,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努力达到统一管理道路交通的要求。
    四、根据《条例》的规定抓紧制定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应当本着有利于全国统一管理,促进商品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既要从实际出发,又要注重科学依据与系统配套,防止和克服各自为政的现象。对《条例》中规定的一些基本原则,如右侧通行和各行其道的原则,让车、超车、会车的规定,交通信号、标志、标线和车辆装载、喇叭声级等,均不得变动;一些未作规定和规定不具体、不涉及全国性的内容,可以在实施办法中加以明确。在制定违章处罚条款时要处理好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关系,不能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各地实施办法在报批前可先与我部交通管理局联系;相邻省、区制定的实施办法,要考虑管理上的配合问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0:2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