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出现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的现象。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在离婚诉讼中,应该如何争取法院判决离婚呢?详情请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 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 (二)实施 家庭暴力 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