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当事人认为治安拘留有错误的,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如果申辩后不采纳,仍然给予处罚的,当事人不服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公安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