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买公房款如果用的是个人婚前积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一方个人财产。婚后购买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有房屋可能存在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和以个人财产购买两种情况,对此应当区别情况予以处理。若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所购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的,原则上应属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