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保险理赔:能否使用医疗保险和交通保险双重索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国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在同一事故中,可以向不同保险公司同时提出索赔申请。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被保险人已经从一个保险公司获得损失赔偿,就不能向其他保险公司重复要求相同的赔偿。具体情况应根据交通保险合同及医疗保险合同的条款来确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九条:“被保险人可以选择向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对于同一保险标的,在同一保险期间内,同时产生保险事故的,可以向不同的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 2.《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已经从一个保险公司获得损失赔偿的,不得向其他保险公司重复要求相同的赔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本条例所称保险公司在承担其责任期间,被保险人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需要费用支付的,应当给付医疗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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