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书是否要求领取离婚证? |
释义 | 法院判离婚后不需要再领离婚证,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尤其是孩子年龄小、母亲有更好的照顾能力、男方有过错或不良嗜好、孩子愿意与母亲生活等情况下。 法律分析 一、法院判离婚还要领离婚证吗 1、法院判决离婚后不需要再领离婚证。法院的准予离婚的判决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判决书一般在上诉期后生效,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当事人在法院判决离婚后仍想领取离婚证的,可以携带相关判决书去婚姻登记机构领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第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结语 法院判决离婚后,不需要再领取离婚证。法院的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如需领取离婚证,可携带相关判决书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法院应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主要考虑孩子年龄、母亲的哺乳能力、生活习惯以及双方的抚养条件等因素,如果男方有过错或不良嗜好,或者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女方可能获得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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