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的夫妻共有财产有什么 |
释义 | 一、法律规定的夫妻共有财产有什么 法律规定的夫妻共有财产有以下方面: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明确由一方继承或赠与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共同财产可以被强制执行吗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强制执行,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如果签订离婚协议书,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分割共同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人民法院对共同财产分割作出判决后,如果一方不履行生效判决书,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犯法吗 夫妻一方私自转移共同财产是属于犯法的行为,过错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分割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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