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香港偷渡回大陆被抓到会进行拘留和遣返。 偷渡是指自然人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在越过国界线或者通过法律上的拟制国界时,不从指定口岸通行或者不经过边防检查,或者未经出境许可、未经入境许可,可追究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行为。 偷渡对于国家来说,影响了正常的国家间的人员交往,减少了签证收入,扰乱了边境管理与安全,进而对整个国家安全带来隐患。对个人而言,违反了边境管理规定,加大了危险系数,其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偷渡是指自然人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规,不从口岸通行、不经过边防检查,或未经出入境许可,可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中国出入境管理的有关法律,对违反出入境管理的公民,可以处以下列处罚: 1、携带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无效证件出境、入境或者冒用他人证件的,除领取证件外,处5日以下警告或者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伪造、变造、转移、买卖出入境文件的,处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证件或者以贿赂等方式取得出入境证件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申请人有欺诈行为,向异地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诈骗的,除依法处理外,五年内不予受理出境申请; 5、公安机关暂停或者撤销申请权,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申请人的欺诈行为; 6、计划、组织到境外申请出境许可证的,依法从重处罚。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二条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偷越国(边)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