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扣除政策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以及住房租金支出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每月可以享受1000元的子女教育定额扣除,而住房租金支出则需要按照不同城市的标准定额扣除。此外,对于赡养被赡养人的支出,纳税人可以和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但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法律分析 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那么就可以扣除;如果是非独生子女,就需要和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是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一、纳税人每月交多少钱的税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个税一个老人扣1000吗 视情况而定,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结语 根据纳税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每个子女每月可定额扣除1000元。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按照不同城市的标准定额扣除。而个税方面,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 第六条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二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 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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