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不给员工买社保有什么法律责任 |
释义 | 单位不买社保的后果为: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 社保机构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有权直接罚款;员工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一金有必要买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中的五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合同是不能约定排除的,属于无效条款。对于公积金不是强制缴纳的,但在北京是必须给劳动者缴纳。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社保机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签了不交社保怎么办 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的,劳动者有以下解决方式: 1、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2、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 3、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并申请解决。 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这是法定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社保不缴会不会造成侵权? 不缴纳社保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不是侵权行为。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劳动者因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有权向用人单位请求支付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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