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合同成立过程中承诺怎么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电子合同成立过程中承诺的规定如下:电子合同成立过程中承诺生效时间为承诺到达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时,如果有主营业地的,生效时间为承诺到达收件人的住所地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 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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